應用華語文系徵聘兼任講師4名
一、工作內容:
教授閩南語或客語聽說讀寫教學。
二、徵才條件:
1.具備碩士(含)以上學位。
2.取得本土語文閩南語/客語中高級(含)以上專長教師證書之合格教師。
3.參加閩南語/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證明並經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
三、其他說明:
1.徵才告示截止日為113年6月20日止。
2.請將履歷資料以書面(A4格式)郵寄「(80793)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文藻外語大學人事室收」,並註明「應用華語文系兼任師資」(恕不退件)。
3.為配合聘任作業時間,請於113年6月21日前寄達(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