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優華語計畫」華語教學人員1名(美國聖湯瑪士大學)
【業務職掌】
1.可獨力教授初級或各個級別華語。
2.每學期約教授3門課,並於必要時提供學生個別教學與輔導。
3.協助聖湯瑪士大學成立華語教學中心、推動海外華語教育、推廣赴臺灣留遊學及各項獎學金資訊,並協助學生準備華語文能力測驗。
【徵聘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具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具下列資格優先聘任:
(1)教育部所認定之正式學制大學,TCSL/TCFL碩士以上學歷,語言文史藝術領域尤佳;
(2)具備2年以上以中文為第二語言教學(CSL/ CFL)實體教學經驗與線上教學能力;
(3)英文溝通流利,且可提出相關外語能力證明者;
(4)上課活潑生動,且樂於參與服務活動者;
【待遇說明】
1.聖湯瑪士大學提供:
-稅前年薪:23,000美元
-加入該校醫療保險(個人負擔部份,華師需自付)
2.文藻外語大學提供:額外生活費補助至少5,000美元(含住宿補助費、醫療保險補助、簽證(SEVIS/J1)辦理費補助等)
3.教育部補助:
-每月1,200美元生活輔助費,依於當地實際任教天數核給
-臺灣出發至美國者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來回1趟1張(初次應聘1年,補助款上限1,530美元,實報實銷)。
-教材教具費(初次應聘,一次性300美元)
【其他說明】
1.申請者請將以下資料合併為1完整PDF電子檔,含(5)2影像檔,email至:ho0003@mail.wzu.edu.tw(聯絡人:陳蓁琳);主旨為「2021申請WZU外派UST大學華師資料(+姓名)」:
(1)中、英文履歷表
(2)英文能力證明
(3)相關領域碩士學位證書
(4)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5)自我簡介(3分鐘)及教學實錄(6分鐘)之錄影檔(.wav/.mp4/…)
2.初審履歷資料後,符合者通知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與退件。
3.申請件截止:2021年6月14日(6月11日15:30申請說明會:meet.google.com/npi-pjbd-fhg )
4.文藻外語大學聯絡人:
(1) 許長謨 教授 電郵:andrehsu2001@gmail.com
TEL:886-931986391(cell)or886-7-3426031#3321(office)
(2) 陳蓁琳 小姐 電郵:ho0003@mail.wzu.edu.tw
TEL:886-7-3426031#3322(office)
【備註】
1.本案依「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規定比照辦理其補助及成效考核。
2.每名華語教學人員受領教育部補助以1年為限。(若要延長至第二年,須申請教育部經核准。)
3.核定錄取者,不得再接受其他華語教學人員聘任,倘有上述情事則註銷當年其所有華語教學人員錄取資格。
4.錄取者須自行辦妥護照與任教國簽證等證件(如J-1簽證申請表、簽證護照資訊頁影本、履歷及財力證明等),倘未及於聘期前辦妥簽證赴任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5.任教期間,除緊急事件外,請勿申請休假或請假回國、旅遊或提早結束授課期限;任期屆滿請配合校方辦理工作及教學之移交報告及說明,供下一任教學人員接續執行。
6.錄取之華語教學人員須由文藻協助參加教育部指定之行前培訓,並於任教期間每半年至「華語教學人才庫」(網址:https://ogme.edu.tw/Sc)繕寫任教心得及成效報告(包括當地華語文教育相關資訊),同時無償提供教育部宣傳、推廣或成果發表使用;另應配合臺灣華語教學相關活動進行經驗分享。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本公告保有延期、變更或中止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