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員1名
【業務職掌】
一、學校專職駕駛。
二、校車保養、清潔等相關事務。
三、非出車時間協助事務組指派之庶務性工作。
四、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徵聘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大專畢業尤佳。
二、具備合格之小客車職業駕駛人駕照,有駕駛經驗尤佳。
三、工作時間可隨時配合主管,出勤時間得校方需求彈性調整,並需於夜間及 假日配合出勤,負責接送主管與安全。
四、因職務特殊考量,需檢具警政單位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文件。
五、情緒穩定、工作有耐心、忠誠度佳,能恪守駕駛倫理規範。
六、無抽煙、飲酒、嚼食檳榔之習慣。
七、經通知錄取後7個工作天內,需繳交勞動部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
機構出具之勞工一般體格檢查紀錄文件(一般健檢,預計到職日前3個月內方為有效),以符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逾期未交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得異議。(勞動部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請至以下網址查詢:
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
【其他說明】
一、月薪:28,840-34,340。
二、請於到期日前,下列方式擇一提供相關資料:
1.請將履歷表、自傳、學歷文憑影本及相關證照等證明以A4
格式寄至:807 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號 人事室收,註明"應徵校車司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恕不退件)。
2.透過人力銀行投遞履歷及相關資料【須含上述所寫之內容】,網址:https://goo.gl/J6upuk。
三、履歷收件後由用人單位初審並通知面談,不符初審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