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系徵聘兼任講師以上師資1名
專任講師以上師資或專業技術人員師資,有實務經驗者佳,助理教授級以上者優。
※研究專長及相關授課領域:
中英口筆譯課程等相關課程
※徵聘條件:
兼任講師(含)以上師資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相關領域碩士(含)以上學位,具博士學位者優。
(二)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
(三)具口譯實務經驗者優先。
(四)具教學經驗者優先。或
專業技術人員師資應具下列資格:
(一)講師級專技人員之資格,應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
關之專業性工作六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
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二)助理教授級專技人員曾任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三年以
上或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九年以上,成
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或特殊造詣成就。
(三)具備翻譯領域相關專業經驗,在口筆譯課程(含理論
與實務)等相關有豐富教學經驗者。
(四)其他有利審查之條件,如榮譽、證照等。
※凡符合徵聘條件者,敬請檢附:
1. 中英文履歷表。
2. 學經歷證件影本(具國外學位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
譯本)。
3. 教師證書影本(如無則免)。
4. 可開授課程之教學綱要(1至2頁)。
5. 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如榮譽證明、證照等。
應徵資料請以書面函寄:(807)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900
號人事室(恕不予退件)